2013年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2%,环比上涨1.1%。其中,城市上涨3.2%,农村上涨3.3%;食品价格上涨6.0%,非食品(食品行业发展研究报告)价格上涨1.9%;消费品价格上涨3.3%,服务价格上涨3.1%。

统计数据显示,2月份,我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6.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1.98个百分点。据测算,在2月份3.2%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1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2.1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2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上涨2.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89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环比上涨6.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24个百分点;鲜果、肉禽及其制品、水产品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1.0%、2.4%和5.9%,分别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21、0.18和0.15个百分点。猪肉价格环比上涨1.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05个百分点。
2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2%。其中,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居住、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6%、0.5%、0.3%、0.3%和0.2%,衣着、烟酒及用品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7%和0.1%。
2013年2月居民消费价格主要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