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TCL集团抛出重组计划,拟作价47.6亿元出售包括电视机、家电、通讯、产业园等在内的多项业务板块,交易方为TCL高管控制下的TCL控股(港股上市公司:TCL电子)。重组完成后,TCL集团资产将主要剩下华星光电的显示面板业务以及产业融资平台。但重组方案甫一发出,便遭到外界的强烈质疑,深交所随后发出质询函,就抛售盈利资产的必要性,47.6亿元资产评估价格是否属于“贱卖”,以及TCL集团未来战略方向等问题要求TCL方面进行回复。
本次重组基于旗下业务较多,市场难以对上市公司业务和价值形成清晰认知,重组后TCL集团将成为主业突出,发展战略明确,业务结构清晰,运营高效的科技产业集团。但就出售资产的估值方式是否合理、TCL品牌商誉价值以及华星光电如何应对面板产能周期等问题,回复略显语焉不详。
此前,TCL集团称TCL品牌估值或在800亿元左右,而剥离智能终端业务的目的之一是让面板和家电两大业务在不同的产业逻辑下独立发展,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电视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从而有利于华星光电理顺除TCL电视等以外的其他重点客户关系。一言以蔽之,便是剔除TCL品牌作为家喻户晓的电视终端品牌的影响,从而有利于华星光电发展除TCL以外的其他终端客户关系。
但令人不解的是,TCL品牌所有权仍留存在TCL集团体系内,对于以to B业务为主的华星光电而言,保留这一to C品牌的意义并不大;而TCL控股正在“无偿”使用该品牌,并分享其所带来的收益,这也是引发中小股东“忿怼”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重组计划执行以来,华星光电面板业务逐渐进入行业下行周期,而TCL智能终端业务表现却“节节开花”,这增加了人们对于华星光电能否独立支撑上市公司业绩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