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将中国移动进行起诉的案例赢得很多人的支持,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有几起比较大的“流量事件”引起了网络社会的广泛关注。那么,该为流量起诉运营商吗?
智能手机时代,流量已经成为了网民的“标配”—无流量,不网民。工信部公布通信行业运行数据显示,我国每月流量使用已经超过4.2亿G,2015年流量使用超过2014年100%;月户均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达到361.6M;手机上网流量占移动互联网总流量的89.7%。
此语境下,几乎所有的网民,都要定时察看自己的手机还有多少流量,在本月是不是还要增加流量包,下月是不是开通更大的流量套餐。
流量,也已经成为各大运营商重要收入来源,更是许多APP证明自己存在的理由。有业内人士称,各大运营商早在2013年就进入到了“流量红利”时代。
因此,从企业逐利角度看,各大运营商是希望网民们多耗流量的。同时,一些APP尤其是一些预装的无法卸载的APP,也在可劲地偷流量以证明自己的APP的使用“盛况”。因此,许多机构与企业对用户的流量是有所觊觎的。
流量是个人财富,更是一些软件和运营商的收入来源。可是,流量如此重要,在我国却几乎没有合理科学的监管机制。没有法律制度保护,没有明确的政府部门进行监管,如何提醒、如何预警,都是运营商自己说了算。
此语境下,任何一起法律案件都有可能激起整个网络社会的关注,继而为行业健康发展“抛砖引玉”。需要明确的是,流量问题并非小事情,只有做好流量保护工作,才可以称为足够安全的信息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