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前尤其是0到6岁的孩子,判断力尚未完全成熟,这一时期,他们的阅读选择,要靠成人代为决定。不过,成人的感觉不能直接等同于孩子的感觉,成人的选择更不能忽略孩子的本体感受。幼儿文学是大人们建构出来的文学,因此,“我的感觉”和“你的感觉”能不能合二为一,这是对幼儿文学作家提出的最大考验,同时也是对幼儿教育、幼儿心理学研究和实践的考验,我们还需付出更多努力。
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儿童文学作家高洪波认为,幼儿文学创作有四大标准:第一个标准是“哲思与诗意”——比如,作家佐野洋子的《活了100万次的猫》就哲思、诗意并存,“我曾经把这个故事讲给一个4岁的孩子,孩子听着听着,泪光闪烁。”第二个标准是“幽默与童趣”——在幼儿文学创作中,保有幽默和童趣至关重要,而这是世界幼儿文学的共识。
第三个标准是“语言与读者”——幼儿是没有阅读能力的,由长辈的语言、老师的语言、父母的语言,向他提供最初的文学灌输,童谣在语言方面的特殊性留给我们很多宝贵的借鉴。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教育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第四个标准是“视角与定位”——幼儿教育文学是最本真意义的成长文学,是系好人生第一颗纽扣的文学,所以要尊重孩子,幼儿文学创作要保持住孩子的特征。
幼儿文学过去一直被淹没在儿童文学里,没有把它单独分出来强调;幼儿文学的作者队伍不够稳定;此外,有关幼儿文学的理论建设仍需强化。金波呼吁,幼儿文学要从社会、教育、文化多个角度去关注,才能稳步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