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急不救穷是纾困金融资金选择标的一般性原则。以深圳为例,获得国资驰援的企业需满足三个条件:在深圳登记注册的实体经济领域优质A股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应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发展前景;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违规和重大失信记录。但实际操作中,存在项目标筛选、各方目标不一致等困难。
去年6月,深圳联建光电股价跌幅较大,存在平仓风险,为了优化公司股权治理结构,其控股股东与广东南方新视界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意向书》。但历时一年,交易方案最终搁浅。由于公司战略调整、拟收购方内部人员调整等原因,各方在后续具体事项上未能达成一致。
不过,联建光电控股股东仍表示,其将以开放心态引进投资人成为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引进金融战略投资者后,一方面能在现有的融资环境下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现金流支持;另一方面能化解大股东平仓风险。获驰援的上市公司共有255家,其中149家公司的纾困项目已完成,49家已签署协议,3家停止实施,其余公司处于达成意向或正在实施状态。
由于社会资金募集难、参与意愿不足,项目标的筛选难、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目标不一致,资金进入退出难、收益补偿机制不完善等原因,部分纾困项目面临落地难的问题。一些企业整体的基本面不错,只是受去杠杆等大环境的影响,产生了暂时性的资金问题,这种情况下,纾困资金进入后,能够缓解企业的流动性问题,保持正常运营。
但是实际操作中,如何判断一家企业是否只是暂时的流动困难,如何评估其运营状况是否良好,存在一定困难有,些上市公司本身质量不佳,很容易造成部分纾困资金难以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