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危机后,主要国家和国际金融组织积极应对统计信息缺口,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制订或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金融风险跨境、跨市场、跨机构传染的防范与监测,改进金融机构信息披露,提高金融市场透明度。
据千讯咨询发布的的《中国金融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当前金融统计仍主要以部门统计、职能统计和静态统计为主,统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共享性存在不足,迫切需要加强对包括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控股集团等在内的全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活动的综合监测,建立统一、全面、共享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
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决定在天津、广东、浙江、安徽四省市开展金融业综合统计试点工作。从实践来看,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促进了协调监管。多措并举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一是完善金融业综合统计法律基础。建议由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牵头,制定由“一行三会”联合颁布的法规或制度,统领具体的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并赋予人民银行对全口径金融数据进行收集、调查、分析和执法检查的职能。
在机构上应覆盖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从事金融服务的机构,并逐步将地方性类金融机构纳入其中,在业务上应覆盖金融机构的表内、表外及交叉业务,并逐步将互联网金融等新型业务纳入其中。持续推进金融统计标准化。建议继续加强金融业综合统计监测体系的基础性研究,从宏观层面统一金融部门、金融工具统计分类和编码,构建与宏观统计相协调、与金融市场发展相适应、科学合理的金融业综合统计核心指标和分析框架,推动统计指标、统计分类等标准逐步在金融业各子行业落地生根。
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信息平台建设。建议由人民银行牵头金融业综合统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实现统一标准、同步采集、集中校验、汇总共享的大国金融统计数据治理,建立统一的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更好地为“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目标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