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出台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评估规则

2018-03-06 11:53阅读:6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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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3月1日发布了《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1-5号)》(简称“《规则》”),明确引入打分制,对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进行顶层设计。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认为,此次出台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评估规则,将以往的“软约束”变为“硬约束”,新规对于上市保险企业等稳健型的大型险企将持续利好。相比之下,一些中小险企的不规范投资行为会进一步受限。

业内人士认为,保险业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基本分为两类:一类以A股上市险企为代表,基本体现为负债久期大于资产久期;另一类体现为部分中小型险企,主要表现为负债久期小于资产久期,简而言之是短钱长配问题较为突出,蕴含一定风险。

而《规则》正式运行后,保监会明确将根据管理能力和匹配状况将保险公司划分为A、B、C、D四大类,对于能力高、匹配好的A类公司,适当给予支持性的监管政策;对于能力较低或匹配较差的C类、D类公司,实施针对性的监管措施,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整体来看,《规则》的发布意味着险企资产负债匹配“硬约束”的来临,对保险业风控带来的变化有:一是险企将加强账户的精细化管理,开展业务将更加重视成本收益匹配,减少激进的业务策略和投资,增强核心竞争力。险企的资产负债管理以产品为原点,以战略资产配置为重心。提高资产负债管理后,险企将更注重成本收益的匹配,加强账户的独立和精细化管理,减少激进业务策略和投资带来的大起大落。

二是保险公司将主动调整资产负债期限匹配,加强现金流匹配管理,提高流动性风险应对能力。提高资产负债管理后,部分险企利用万能险“短钱长配”的乱象将得到进一步遏制。为达到保监会流动性管理指标,险企会主动调整资产负债期限匹配,加强现金流的匹配管理。

三是保险公司将进一步控制业务杠杆,增强偿付能力充足水平,提升整体风险管理能力,推动行业回归保障本源。提高资产负债管理后,资产驱动负债模式的险企迎来自监管层顶层设计的约束,促进其进一步控制业务杠杆、提高偿付能力充足水平和注重风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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