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屡禁不止的车险市场乱象,监管部门一改往日温柔的作风,采取高压态势,近日开出的罚单同时瞄准三个方向:既罚钱又罚人,同时责令部分机构停止接受一定期限的车险新业务。

具体来看,保监会近日集中批量开出的10张罚单之中,其中9张罚单涉及商车险业务。有5家财险公司分公司被责令停止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3个月,同时有32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其中7人被撤职。
保险监管部门频出狠招,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车险市场存在多年的老问题始终未能得以根除,而随着车险改革的深入推进,部分险企还将改革释放的红利用于营销费用的竞争,使得车险费用水平进一步恶化。
从保险监管部门历年的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可以看出,针对财产险公司的处罚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最突出的问题包括两方面: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以及提供虚假报表。
长期以来,监管层针对这些老问题一再进行处罚,但收效甚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分析认为,一方面,以前的处罚大多是罚款,且金额并不高,与得到的利益相比,处罚显得较轻。另一方面,在市场竞争面前,有的公司下达了较高的经营任务,例如对市场排名、保费增速等提出相应的要求,在这样的形势下,险企只能靠赠送礼品等手段来维护和争抢客户,而在另一端,险企又必须符合监管规定,于是便有了财务造假现象的出现。
例如,根据保险会的公开信息,近期,多家财险公司因为通过集分宝抵扣保费而受到重罚,险企在某车险平台开展集分宝抵扣商业车险保费的营销活动中,在客户支付商业车险保费时用集分宝直接抵扣一部分保费。此类行为违反了不得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规定。
在承保端,险企竞争费用恶化,但又需要满足阈值监管要求,尽可能压低综合成本率和综合费用率,因此,财务不合规现象更为明显。
例如,某财险公司改变分公司商业车险分出业务摊回分保费用的财务处理方法,根据车险综合费用率是否满足车险产品监管标准等因素,调整相关分公司摊回分保费用。通过这样的处理,使得其向保监会的分公司监管报表中,21家分公司车险综合费用率得以下降,降幅最大的达6.85个百分点。相反,有的公司则出于其他考虑,通过财务造假的方式,在车险赔付情况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大幅调增未决赔款准备金,使车险综合赔付率环比大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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