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多少钱会判刑?

2015-06-24 03:19阅读:49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近日,北京法院判处一件恶意透支信用卡的安检。28岁的赵春华为看病和生活,透支多家银行的信用卡9万多元,且因失业无法偿还。近日,她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不仅需退还欠款,还需缴纳2万元罚金。

看到以上的状况,很多人表示很惊讶,只是透支去看病而已,没料到已经触犯了法律,看来法律的严格总是让人胆战心惊的。那么信用卡透支多少钱会判刑?

《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即被定为“恶意透支”。

《解释》同时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所涉金额进行了规范。规定透支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认定为“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而所谓透支数额,为持卡者局部归还的数额或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

事实上,只要持卡者主观上并无恶意,同时用卡习惯良好,《解释》中的处罚措施离持卡者很远。‘两次催收’和‘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算‘恶意透支’,但如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导致超过一定期限没有归还的,就不属于‘恶意透支’。

只有具备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如持卡者存在明知无法偿还却大量透支不归还、肆意挥霍透支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等方式拒不支付透支额度的,将被视为恶意透支,应追究刑责,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法院判决前已偿还全部款息的,可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免除处罚。透支数额较大,但在立案前已偿还全部款息,情节轻微的,也可不追究刑事责任。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