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自发自还债即将收官 市场机制仍待完善

2014-08-25 10:53阅读:44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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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随着北京发行105亿元自发自还债券,2014年试点的10个省市已有8个完成发债,合计发行924亿元,占自发自还债券(中国债券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总规模的84.6%。目前,仅剩上海和深圳尚未发债。

值得关注的变化是,北京市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指出,此次发行投标标位区间为招标日前1-5个工作日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5年、7年、10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数平均值上浮0-15%。

而此前发债的七个省市都规定,投标标位区间为5年、7年、10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数平均值上下各浮动15%。

北京自发自还债券的一位主承销商人士告诉,发债两周前,北京市政府跟承销商沟通时,就说发行利率最好比同期限国债利率高一点。不清楚是财政部跟地方政府有过沟通,还是地方政府自己有意识,并没听说财政部对此有正式发文或明确的说法。

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人士表示,财政部并未向地方窗口指导。

发行结果显示,北京市5年期债券中标利率4.00%,7年期为4.18%,10年期为4.24%,均略高于招标前5个工作日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5年、7年、10年的国债收益率的均值。

在债务压力攀升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希望降低融资成本。从目前已经发行的8省市自发自还债券看,中标利率基本在相同代偿期国债收益率上下小幅浮动。

对于此前山东地方债发行利率大幅低于国债的现象,一位参与过山东自发自还债券承销的银行人士说,银行为了跟政府维持业务合作,得到与政府相关的低息存款,会愿意支持地方政府发债,积极认购,但出现发行利率明显低于国债利率的局面,出乎地方政府的意料,也觉得不太合适,不利于市场发展。

2014年开始,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10个地方政府试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希望弱化中央政府的直接担保,并通过引入信用评级、强调信息披露和市场化定价,强化市场约束。

但目前看来,已经发行的自发自还债券评级和利率定价,并未充分体现出风险差异,地方政府自发自还债券市场化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已经发债的8个省市,无论是东部的广东、浙江,还是中西部的宁夏、江西,评级均为AAA,利率均接近于发行时相同代偿期的国债收益率。

一位债券行业分析人士认为,地方债收益率明显低于国债、各地评级和利率体现不出差异,是在试点阶段、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培育发展过程中的现象。试点阶段首先是要打开市场、建立相应的机制,然后再逐步规范。现在自发自还债券发行中的一些现象,肯定不能代表未来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常态,随着发行量的增加,长期会出现价值回归和合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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