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的修订是今年全国人大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证监会发言人日前也曾公开表示,修订草案按计划将在今年12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首次审议。
近日某媒体独家获得的一份《证券法》草案的内容显示,讨论中的草案与目前正在施行的《证券法》有巨大的变化,变“行业监管”为“功能监管”,将是这部新草案的核心精神。包括证监会进一步扩权,交易所企业化运作,赋予监管机构更多执法权等政策意图,都在修订草案的讨论之中。
据悉,与现行的“行业监管”明显不同之处在于,“功能监管”的原则下,只要是属于证券(中国证券行业发展研究报告)范畴的机构、业务、产品、从业者,都将笼罩在《证券法》的司法管辖权之内。

业内人士表示,这显然会冲破目前银行、证券、保险的行业壁垒,传统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业务、投行业务、债券业务等,保险机构的投资业务等,都要符合新《证券法》的相关要求。而作为《证券法》的主要执行机构,证监会的管辖权实际上就插进了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的领域,这是不可想象的。
不仅如此,讨论中的草案还酝酿授予证监会更大权力。知情人士透露,在某次讨论会议上,按要求各部委只需要派出1-2名代表出席即可,但是财政部一下子来了8个人。从会议的一开始,财政部的代表就对草案的多项内容提出不同意见,并与证监会代表及《证券法》修改起草工作小组的人士发生了激烈辩论。其中一个非常小的分歧点是,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现在是财政部与证监会各分管一部分,但是在新的草案中,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职权全部归入证监会。
此外,讨论的草案还对交易所的定位和功能做出巨大变革。按照新草案的精神,包括沪深证券交易所在内的国内各种交易所,都要纳入证监会管理。同时,交易所必须完善自身的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层管理人员的架构和职权范围,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尽管交易所被授予企业化运作的权利,但证监会仍牢牢掌控其高管的人事核准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