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兴保:科学合理设置条件 防范民营银行潜在风险

2014-03-04 11:01阅读:58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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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以来,各地民营企业纷纷开始申报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方案,掀起一股民营银行申报潮。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14年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试办由纯民资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银行(中国3C银行保险箱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业金融机构,首批试点3~5家,成熟一家批设一家。

民营资本发起设立银行,无疑也是“两会”期间金融改革提案聚焦的重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行监事梅兴保3月3日在“两会”现场表示,今年肯定会有几家(民营)银行出现,也不可能太多,因为它也要有一个过程,也要试一下到底效果怎么样。

在梅兴保看来,大规模推行民资发起设立民营银行还需要有存款保险制度、商业银行破产法的出台。
不过,目前上述两项政策目前均未落地,而银监会对民营银行试点的制度设计也仅仅提到“强调发起人资质条件,实行有限牌照,坚持审慎监管标准,订立风险处置安排”四项内容。

梅兴保表示,我们把前面的条件设置得比较科学合理,潜在风险是可以防范的。比如让民营银行的股东承诺,设计救助机制,例如今后经营出现困难,可以用资本金来补充,但出现破产、关门等,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股东有一定的担保行承诺。他认为,在设立民营银行的章程中,发起设立银行的股东就应该有这样的承诺。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也表示,民营银行的设立,需要我国尽快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做好存款人利益保护工作。同时,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也需要充分考虑中小银行、民营银行的承受能力。

闫冰竹表示,民营银行的设立需要未雨绸缪,从三方面做好准备。首先是健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体系;其次是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银行推出机制;最后是完善市场监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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