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保监会此前发布的《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入最后一天。
保监会在征求意见稿中表示,为进一步推进保险资金运用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将把《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的第十六条修改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相关比例要求,具体规定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情况调整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比例。”
据了解,对于此次征求意见稿,险资方面反馈的大多是正面意见,认为此举是为去年9月保监会提出的“加强和改进险资资金运用比例监管”铺平道路。届时,保监会对保险资金投资比例的改革算是正式成行,这是继监管层2012年对保险资金投资范围进行改革之后,又一次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市场化改革,在梳理了现有比例监管政策,并整合和资产分类的基础上,形成了多层次的比例监管框架,进一步放松了细节监管。
不过,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朱俊生认为,对保险公司而言,保监会这轮对投资比例监管的改革成效不会立竿见影。目前险资对多项投资还在原先监管的比例内,尤其在权益类投资方面,即使提高了权益类产品投资比例,放宽了创业板等投资范围,但2014年,股票市场(中国证券行业发展研究报告)暂时还看不到稳健上涨的趋势,因此,各家保险公司在风控之下,依然不敢放大脚步。对创业板投资领域的放开,着实提供了一些投资机会,不过,对于险资这个庞大的资金体系来说,也不敢轻易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