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私募可开立证券账户 信托通道将遭弃?

2014-01-20 11:13阅读:48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1月1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令私募基金监管持续了近半年的“空档期”结束,也正式开启了由证监会接替发改委对私募行业进行监管的新时代。

《办法》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中国基金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履行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同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 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

基金业协会方面强调,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不是行政许可,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所提供的登记备案信息不进行实质性事前审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期以来,在资产管理行业,阳光私募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身份”。目前阳光私募大多借用信托、券商及基金专户渠道发行产品,担任投资顾问的角色,并不是真正的基金管理人。借用通道发行产品一方面需要支付较高的通道费,另一方面阳光私募并不掌握发行产品的主动权,在市场行情好的情况下,发行产品比较容易,市场行情不好时,发行产品就比较困难。在阳光私募可以自行开设证券账户后,对整个行业的稳定发展将有重大意义。

《办法》规定,实行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账户。这是否意味着私募基金从此可以抛开信托、券商资管等通道,作为金融机构独立发行产品进行募资呢?业内私募人士认为,不能对此盲目乐观。信托的通道已经是一项很完备的业务,对私募还有一些后台支持。如果甩开信托单干,可能适合一些老牌的名声在外的私募,对小型私募来说并不容易。去年6月1日新《基金法》出台以来,信托的通道费用已经低至管理费的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而这部分费用更多是通过集合效应摊薄了成本。如果不走通道,可能费用比这个还多,包括系统维护、客服,资讯,更重要的是耽误精力。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