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交所已认可商业银行及其理财产品为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合格投资者,并对深交所私募债备案流程重新作出详尽说明。而在此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也下发通知,允许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中国代理财产管理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直接开立证券账户,投资交易所标准化债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优先股等固定收益类产品。

据了解,之前,银行理财产品无法直接进入交易所市场,无法独立开设证券账户,只能通过信托计划、券商定向资管计划、基金子公司专项资管计划等可以开户的通道曲线涉足交易所投资品种。同时,银行理财产品与其他金融机构的资管产品相比,缺乏法律主体地位,很多品种的投资均需借助其他通道或由银行自营账户代为管理来完成。
分析师表示,银行理财产品开立证券账户的政策可以说提升了理财产品的法律主体地位,增强理财产品的投资合规性。而且银行理财产品直接开户交易后,可节约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此外,借助其他通道增加了银行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手,存在更多管理风险;由自营账户代为管理,容易造成银行的代客资产与自营资产的混淆不清,二者之间的相互“买卖”价格并非市场公允价值,导致理财产品无法单独核算,这也是银行需承担“刚性兑付”风险的原因之一。
不过,银行理财产品虽然可以在交易所开立证券账号,但投资品种仅限于固定收益类投资,而不包括直接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事实上,市场对于未来银行理财产品是否可以进入二级市场直接投资股票本身也存在较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