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之前的IPO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和招股意向书,按此前《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拟IPO公司披露的新版招股意向书均呈现出与以往不同的信披内容,如相关股东限售解禁、减持承诺增加、公司股价破净后稳定股价预案、老股转让与新股发行并行、加强业绩下滑风险提示等。
据了解,本次意向书中股东承诺内容明显增加,以新宝股份(证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例,控股股东东菱集团承诺:公司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等内容。
此外,控股股东还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股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不仅控股股东,根据《意见》,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被要求进行满足条件锁定期限自动延长的承诺。
上海某投行人士表示,股东们对自愿锁定期、减持价格的承诺,包括稳定股价预案,是发行人、控股股东及股东之间协商进行,若承诺足够多、相关方案完善,对二级市场投资者保护就相对充分,这不仅是《意见》的落实,也有助于企业提高过会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