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首批挂牌企业有望超200家 对券商是超预期利好

2013-12-16 11:12阅读:63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2013年末,资本市场的改革政策接踵而至,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这意味着历经数年、被业内誉为中国版纳斯达克的新三板(中国证券行业发展研究报告)试点,终于迎来迈向全国的一天。

《决定》显示,新三板定位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这类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在准入条件上,不设财务门槛,申请挂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决定》显示,新三板定位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这类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在准入条件上,不设财务门槛,申请挂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从新三板定增网上了解到,扩容后首批全国性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有望在一个月内完成。由于各地企业参与热情极高,首批挂牌企业有望超过200家。

分析人士认为,由于新三板投资的高风险和高门槛,其撬动的将主要是社会游资,而非A股的“散户主力军”。此外,多家机构预计,新三板将分流IPO企业,缓解A股扩容压力。目前,排队等待IPO审核的公司有700多家,新三板高效便捷的审核制度和转板机制无疑将使部分苦等IPO的中小企业重新选择。

不过毫无疑问,新三板扩容一事,对券商以及创投来说是利好,因为券商可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中从事推荐、经纪、做市商业务等,创投则通过新三板有了更为广泛的投资退出渠道。但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新三板企业挂牌费用不高 (包括改制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中介机构所有费用在内约为130万元),对券商盈利贡献十分有限,未来业内更多寄望于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的实施。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