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监管一部联合上市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已经制定了一份《商业银行同业融资管理办法》(下称同业管理办法)。虽然不是最终定稿,但是降规模、做拨备和算资本已成为同业监管的主基调。同业监管的“靴子”仍未落地,但是整个银行业都已经为之“提心吊胆”。
“这是技术派做的条例。真要这样,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怎么办?”“有一定影响,但是今年业绩还会不错。”“形式大于实质,会计事务所有办法。”“对我们没有什么影响。”以上是拿到同业管理办法的小型商业银行、上市城商行、上市股份制银行和上市国有大行相关人士的第一反应。
一家小型商业银行的高管认为办法中提出的商业银行开展同业融资业务集中度指标管理,对商业银行最有杀伤力。如果真按这个执行,会导致商业银行大量压缩与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资产。不过,同业管理办法同时注明,银监会可以根据审慎监管需要调整该比例。他认为正是这样的冲击太大,因此办法留了个余地。
而对于股份制银行来说,管理办法提出计提资本占用和减值准备,但并未提出具体指标,让银行压力倍减。依照之前中信证券测算,如果依照100%权重计风险资产(中国风险投资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除了四大行以外的所有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均有下降,其中兴业银行、南京银行和平安银行下降最多;如果按照2.5%的拨贷比计提拨备,依然是除了四大行之外的上市银行受冲击。
在制定管理办法时,保证银行业经营、业绩稳定成为基调,不少人提出信托受益权也是向企业提供信贷,需要对此“界定”。一位参与管理办法制定的人士说监管机构提出,在用词上要非常小心谨慎。因为基层监管人员是否真能理解条文的意义,是否会因为理解差异导致效果的偏差。最终导致商业银行反过来找条款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