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或获有限业务牌照 配套制度亟待出台

2013-11-05 10:27阅读:43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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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银行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夕金融改革领域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业内人士预计,十八届三中全会可能会涉及这一话题。入围首批试点的民营银行(中国3C银行保险箱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的牌照最快明年初“出炉”。

据悉,相关各方已就民营银行试点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可能包括:将给予民营银行有限业务牌照;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业务范围、开展业务区域、合格存款人等予以一定限制;发起民营银行注册资本金在5亿至10亿元之间;民营银行股东应为民营资本或社会资本人士等。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研究和讨论民营银行试点方案,不排除进一步修改的可能。

业内人士表示,民营银行之所以“千呼万唤难出来”,还源于包括存款保险制度、金融机构破产退出条例在内的一系列配套制度尚未出台。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只有存款保险等配套制度出台后,民营银行推进才会进入加速期。监管层希望通过试点方式推进民营银行发展,为进一步开放银行业门槛提供政策依据。”

一些专家和银行业内人士认为,我国大力发展民营银行是大势所趋。民营银行试点可能将在中长期内进一步推动银行业分散化,可在很大程度上完善我国融资结构、促进银行业良性竞争和发展,可能带来新的有生命力的业态。但是,民营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重要条件在于“风险自担”。因此,为最大程度保障普通储户利益,与民营银行设立和发展相关的存款保险制度、金融机构破产退出条例等配套制度亟需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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