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央行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利率市场化更进一步,而要求废除银行存贷比考核指标的声音也随之越来越多。存贷比是用来衡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指标之一。现行的《商业银行法》第39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
现行的商业银行法是1995年制定的,期间虽然在2003年做过修改,但是对存贷比的要求一直没有变动。2003年之后,由于银行的基础货币主要通过外汇占款来提供,存贷比这种非常注意存款的考核使得商业银行在资产负债的管理方面的自主权受到了一定的侵蚀,成为了资产负债管理的桎梏。
因此,在中国银行业协会2012年底发布的《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2012)》显示中,绝大多数的银行家认为应该废止存贷比指标,或者至少应该对其中指标的约束力和测算方式等进行修改。仅有20.7%的银行家认为应该保留存贷比,并作为主要监管指标。
但也有业内人士担忧,引入存贷比管理制度的初衷主要是保护存款人的权益,而且能有效控制银行放贷冲动,降低金融风险。目前国内银行业内控尚未成熟,如果存贷比考核废除,很容易重复“一放就乱”的历史循环。
虽然如此,但对于业内普遍质疑的存贷比考核,银监会一直在酝酿改进。今年年初,有接近监管层的人士透露,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银监系统内部会议上公开表示,将深入研究当前市场条件下的存贷比监管方式,改进商业银行存贷比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