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13年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通知规定,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其中,化肥用气最高不超过0.25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的85%确定。两种气调价不同。调整后,全国平均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69元提高到每立方米1.95元,上涨资金规模在180亿元左右。发改委表示,这次改革对整体物价的影响不大。
为何调价要区别对待?发改委表示,区分存量气、增量气,并分别定价,有利于尽快建立天然气价格形成新机制,并充分释放市场信号,有利于下游用户合理有效利用天然气资源。同时,存量气价格分步调整,对现有用户影响较小;以增量气带动存量气价格调整,有利于降低方案实施的难度和阻力,保障平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