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从7月1日起,北京市职工公积金月缴存上限调整为3760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度上限均为1880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这一规定缴存公积金。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通知》,2012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根据这一数据,北京公积金中心调整了缴存上限,从7月1日起 ,2013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760元,本年度的缴存上限比上一年度增加了396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1880元。
据了解,作为社会的基本保障制度,公积金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住房(活动住房车租赁行业发展研究报告)需求,设立缴存上限,是为了防止这一机制被部分高收入公司和人群当做避税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