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提出“十二五”期间海水淡化产能达到220万立方米/日以上。发改委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品种和抵押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海水淡化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
发改委将会在推进技术研发、培育海水淡化产业基地等方面采取措施,引导海水淡化企业健康发展。到2015年,海水淡化应对解决海岛新增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对沿海缺水地区新增工业供水量的贡献率达到15%以上。
规划中称,2015年海水淡化产业产值要达到300亿元以上,期间将建设一批海水淡化重点工程,建立若干个海水淡化产业基地工程,如装备制造基地、原材料生产基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