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昨日称,近日已回函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美臣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支持其设立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的有关准备工作。
目前,保险中介市场发展中,传统保险营销模式矛盾突显,保险代理市场混乱,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业务关系不规范、不透明。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称,保险中介业务包括代理、经纪、公估等,如果把保险中介业务放到一个集团平台,有利于保险中介节约成本,另一方面,朝集团化方向发展需要强大的资本实力,投资者会认真地对待保险市场,有利于保险中介业务长远地发展。
此外,郝演苏称,保险中介日后发展想象空间还很大,未来五年保险中介集团还可以向金融中介集团转型,不仅是保险产品,甚至像基金等金融产品都可以通过集团平台进行销售。
根据保监会发布《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试行)》,成立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应具备投资人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拥有5家及以上的子公司,其中至少有2家子公司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且保险中介业务收入占集团总业务收入的50%以上;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具有符合保监会规定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长(执行董事)及高管以及其他条件。近年来,保险中介市场上已出现泛华保险服务集团、华康保险服务集团等保险中介企业集团。
保监会昨日称,将按照《办法》对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的市场准入、经营规则、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充分尊重市场发展实际,顺应保险中介市场发展趋势,对保险中介集团公司和公司旗下全国性代理(销售)公司法人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予以政策倾斜,从而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推动保险代理公司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增强资本实力,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走规模化、专业化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