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1元钱的中国人寿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乘意险),其保障金额却较省内其他保险公司的类似产品低很多,换算为同等保障其保费价格要高出4倍。而且,中国人寿和部分车站的合作关系,阻碍乘客选择其他保险公司更为优惠的类似产品。
咨询中国人寿后得到的答复是“服务不一样”,保险公司不同的服务造成业务成本不同导致其产品价格也有差异。导报记者调查发现,菏泽汽车总站仅销售中国人寿的乘意险,无法满足乘客对其他保险公司类似产品的自主选择需求。
对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中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朱善海告诉导报记者,中国人寿菏泽市分公司和菏泽汽车总站这种“一对一”的合作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剥夺了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自主选择权,而且涉嫌侵犯市场其他保险主体的公平竞争权。
赴菏泽出差的济南市民赵先生向导报记者反映,他在菏泽汽车总站被搭售的中国人寿乘意险,较其他保险公司的类似产品保额低很多,换算为同等保障的话其保费价格要高出4倍,涉嫌暗藏价格欺诈。
菏泽汽车总站调查发现,该站销售的中国人寿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为1元,其保险责任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8000元和意外医疗保险金额2000元”,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进入该客票指定的客运交通工具时起至该客运交通工具抵达目的地、被保险人离开该客运交通工具时止”。
而导报记者了解到,太平洋人寿保险的类似乘意险产品,1元保费对应的保险责任是“意外伤害保险金额4万元和意外医疗保险金额1万元”,其保险期间同样为“自被保险人登上交通工具时起至离开交通工具时止”。
若换算成同等保障的话,中国人寿的乘意险保费将比太平洋人寿保险的类似产品价格贵4倍。为何差距如此大?24日导报记者致电中国人寿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19,客服工作人员称,“中国人寿是世界500强企业,提供了和别的保险公司不一样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