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被判先行赔付152万

2011-09-20 09:54阅读:88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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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瞬息万变,前段时间的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矿业,601899.SH,02899.HK)“溃坝门”事件又有新进展。

紫金矿业昨晚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宜紫金”)和信宜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矿业”)于9月17日收到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信宜市人民法院认为由于“9·21”信宜紫金尾矿库溃坝,造成上述原告的亲人死亡和财产损毁,致使原告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原告申请先予执行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第97条、98条的规定,裁定信宜紫金、宝源矿业向19 位事故遇难者的家属先行赔付合计152万元人民币。

对于上述法律裁定,紫金矿业称,“信宜紫金对于达垌村4人的人身损害赔偿先予执行裁定没有异议,但认为信宜市人民法院在未作出司法认定和责任划分,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尚不明确的情况下,裁定对石花地水电站下游15人的人身损害赔偿先予执行,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先予执行的相关规定。但信宜紫金仍然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决定先行给付该部分资金。信宜紫金将保留在分清责任后,对事故其他责任人追讨先行给付的资金的权利。”

昨日,紫金矿业A股收报4.97元/股,下跌1%;H股下跌3.58%,收于3.23港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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