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已进入试点阶段

2011-06-22 02:05阅读:49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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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网页上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显示,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简称“人民币FDI”)已进入试点阶段。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意味着境外人民币回流内地有章可循,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大进展。

处于个案试点阶段

不过,在各大网站相继转载之下,《通知》文本仍清晰可见。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表示,根据《通知》内容,所有外资企业都可申请将在离岸市场募集的人民币资金以人民币FDI形式回流至内地。他称,“我们认为这项人民币FDI政策,代表着人民币国际化迈出了重要的一大步。”

《通知》显示,人民币FDI目前处于个案试点阶段,为确保相关业务稳妥有序开展,防范热钱流入,并规范外国投资者以合法获得的人民币到华投资,非金融类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按照一定工作流程开展。

不过,国家限制类和重点调控类项目暂不受理人民币FDI。其他项目包括用于新设立企业出资、并购境内企业、股权转让以及对现有企业进行增资、提供股东贷款等,均可通过出台方案的六项工作流程申请进行人民币FDI。

具体流程包括,外国投资者或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内结算银行提出相关申请,逐步经由央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央行等多个环节的审批后才可开展相关业务。

并不影响货币政策

马骏表示,尽管《通知》中表示上述程序只是试点项目,“但在我们看来,实际上将外资企业进行人民币FDI制度化了。”他预计,香港人民币市场的债券发行和人民币融资将因此快速发展,并认为国务院将在几个月后将试点方案在全国推开。

马骏说,内地监管层担心香港离岸市场发展太大,创造新的货币供应量,给外储对冲带来压力。但实际上,并非所有类型资产都会带来压力,只有其中一种即中国内地机构到香港融资,才会增加内地的货币流通量。

他表示,外资机构将美元FDI换成人民币FDI,并不影响货币政策。德银调查44家跨国公司显示,若形成人民币FDI的透明框架和审批机制,有65%的跨国企业表示有兴趣以人民币FDI取代其他货币FDI。

另外,《通知》规定,境外参与银行不得办理内地企业进口支付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并重申境外参与行要确保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真实性。工银亚洲董事总经理黄远辉表示,此规范举措可保护内地传统金融机构的人民币结算业务,同时更利于内地监管层掌握人民币的兑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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