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整项目统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2019-01-19 02:22阅读:93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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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北京市正式公布《北京市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此次调整的1600余项医疗服务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报销的项目外,按照能报尽报安排,统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最大限度减轻参保人员的医药费负担,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待遇。

北京市医耗联动综合改革是在去年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负责人表示,按照改革与保障同步的原则,对此次调整的1600余项医疗服务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报销的项目外,按照能报尽报安排,统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最大限度地减轻参保人员的医药费负担,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待遇。

其中,1491项均按甲类报销,特别是此次调整后的151项精神类项目全部按甲类报销,个人不增加医疗费用负担。同时,充分考虑医疗机构精神类费用调整的影响,将进一步提高对医疗机构的医保支付标准。目前,北京市职工住院报销封顶线30万元、城乡居民住院报销封顶线20万元。

负责人指出,本次改革将根据价格调整的升降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配套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报销保障水平,着力减轻大病患者医药费负担。同时,针对本次改革中门诊、住院费用影响较大的病种,研究完善单病种支付政策,有效稳控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水平。

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医疗服务行业发展趋势分析预测报告》显示,目前,北京市已建立了包括城乡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在内的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包括资助参保、基本医保报销后再给予医疗救助等。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时,北京加大了对城乡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力度,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比例达到80%,年救助总额分别达到6000元和6万元;重大疾病的救助总额可达12万。

负责人强调,此次改革,将进一步统筹救助和医保政策,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社会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标准,加大救助力度。此外,负责人透露,本次医耗联动综合改革中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符合政策规定纳入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个人无自付,工伤职工报销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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