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将孕产妇列入甲流H1N1流感疫苗的重点接种人群

2009-12-14 11:42阅读:70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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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产妇将被列为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重点接种人群。

      卫生部今天就甲型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举行发布会,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在发布会上透露如上信息。邓海华指出,各地卫生部门和接种单位应遵循“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对孕产妇实施疫苗接种。妊娠各期均可进行接种。

邓海华说,为做好中国孕产妇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根据WHO建议,并在参考国外现有孕产妇人群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安全性资料的基础上,经专家们充分论证,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就孕产妇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提出指导意见:将孕产妇列为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重点接种人群,妊娠各期均可进行接种;患有妊娠并发症及习惯性流产的孕妇,接种前可咨询妇产科医生。

  邓海华称,各地卫生部门和接种单位应遵循“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严格按照《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对孕产妇实施疫苗接种。相关文件正在签发过程中,很快会印发实施。

  卫生部此前通报称,截至2009年12月7日,中国内地甲型H1N1重症病例中,32%的病例有慢性基础性疾病,19%的病例患有肥胖症,7.5%的病例为孕妇。死亡病例中,47%的病例有慢性基础性疾病,18%的病例患有肥胖症,13.7%的病例为孕妇。我国境内重症和死亡病例中,孕妇所占比例与其他国家报告数据类似。

      根据监测数据,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肥胖症患者、孕妇、婴幼儿和老人易成为甲型H1N1流感重症、危重症病例。孕妇作为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高危人群,容易感染甲流病毒,并且容易出现各种并发症,所以说甲流对于孕妇而言危险更大。

      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主任梁万年今天表示,目前中国尚未对孕妇进行甲流疫苗接种的临床试验,但是根据美国的临床试验数据显示,接种一剂次15微克疫苗的保护率达到92%,基本上和普通人群接种保护率一致,同时疫苗的耐受性良好,没有出现与疫苗有关的安全性的担忧。

     

预防流感孕妇应注意以下四点:  

  1、避免接触流感患者和疑似患者,看到有人咳嗽或打喷嚏时,应尽量远离他们,如果在电梯或公共汽车上遇到这种情况,可马上转过身去,因为眼睛和鼻子最易被飞沫传染。

  2、少去密闭,通气不畅的场所如商场、电影院、医院等,空气不流通的场所空气中病毒的密度大。外出回家后马上洗脸,洗手,洗鼻腔,并要更换外衣。  

  3、不要揉鼻子,揉鼻子可破坏鼻黏膜,还会把手上的病毒直接揉进鼻子。

  4、要合理营养,尽量保持清淡饮食;增强体质,适当进行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多开窗通风,天气变化时,注意保暖。 

      特别提醒,孕妇出现发热症状千万不要紧张,及早就诊,就诊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尤其在咳嗽或打喷嚏后;避免接触生猪或前往有猪的场所;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然后将纸巾丢进垃圾桶;如在境外出现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应立即就医(就医时应戴口罩),并向当地公共卫生机构和检验检疫部门说明。

   专家表示,怀孕十周后,胚胎发育已基本完成,适当用药并不会影响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患流感后及早使用抗病毒药物,可以抑制病毒的复制,使病症不往重症方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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