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低速电动车,首先要承认中国存在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差别,这两个地区对低速电动车的准入政策应有所区别。”中国工程院院士郭孔辉在近日举行的2019全球新能源汽车供应链创新大会上建议,应大力降低欠发达地区对“低速电动车”生产、使用、销售的政策门槛,鼓励“低速电动车”系列化、模块化的发展。
去年以来相关部门下发通知,明确提出将通过开展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严禁新增产能等措施,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车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不少低速电动车企因此受到较大影响,但居民对低速电动车的使用情况并未因此减少。如果按照欠发达地区老百姓的意愿制定合理政策,仅我国西部地区对低速电动车的需求就在1-2亿辆左右。”郭孔辉认为,对“低速电动车”的管理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应“一刀切”,毕竟低速电动车的野蛮增长体现了市场的巨大需求。
发展低速电动车应本着“两放”原则:即首先要放松低速电动汽车的政策,在市场需求迫切的地方合法使用;第二,要把低速电动汽车的交通管理和服务权限下放给地方。以我国东西部为例,两个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其汽车工业发展的特点也不大相同,交通需求差异性巨大,其最直接的体现便是东部大城市‘车满为患’,但在西部地区,还有很多老百姓无力消费现代汽车。
西部欠发达地区地广人稀,罕见车辆,不太可能大量购买国家推进的电动汽车;而从国家层面来看,振兴广大农村经济和高质量脱贫事业需要大量的货物和人员的运输量,这种新添的运输量应该尽量是低碳化的,应该是欠发达地区老百姓买得起、用得起的、使用方便的,低速电动汽车是短期内满足这种需求的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