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在关于顺风车业务的公开声明中提及,在顺风车上线的三年多时间里,滴滴服务了十多亿次出行。这意味着,这三年多来,滴滴的顺风车平均一天约90万单。而这日均90万的订单中,有多少遵循了顺风车设置最初的合乘原则?
所谓合乘,就是指用户之间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担成本、免费互助、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具备一定限制的行为。然而滴滴却将其变为商业行为,这是反社会契约精神的。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车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滴滴顺风车用户协议中规定,将向使用平台的车主收取信息服务费。这一提成比例约为10%-15%。此外,滴滴顺风车在每日营运次数上也没有进行严格的把关。
滴滴顺风车业务今年2月在台湾上线,但上线后一个多月内遭遇高达19件“非法营运”检举。台湾交通部门认为顺风车收取费用超过正常的油费分摊,营运次数超过原则上的1天两次且存在1天多趟路上绕行并载客的行为,因而对滴滴顺风车在台代理商乐迪科技开出9张罚单,罚款金额依照“未经核准经营汽车运输业务及计程车客运服务业裁罚基准”,高达1.81亿新台币(约合4000万元人民币)。
顺风车产品最初的定位并非商业化,但滴滴已经将之开发为商业化应用,理论上而言,作为商业应用就应当遵循网约车相关要求来约束,但滴滴顺风车又没有进行过多要求。这实际上是游离在灰色地带,打了擦边球。
据了解,当前合规的网约车辆需要三证齐全。所谓三证齐全,是指平台拥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驾驶员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作为定位于合乘的顺风车,显然并不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