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顺风车寻觅企业与公众共赢之道

2018-08-28 06:03阅读:5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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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而言中国是对共享经济颇为包容的国度,而日本及欧洲部分国家明令禁止互联网约车等以共享为名义的业态,主要是担忧这些平台企业将风险外部化。这种担忧不无道理,从国内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来看,的确都是轻资产运行,省去了传统行业大量以风险控制为前提设置的必要成本,却将因此可能产生的风险交给社会来承担。以滴滴为代表的网约车、摩拜为代表的共享单车、饿了么为代表的外卖行业,无一不是如此。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互联网平台企业与进驻的资本主要将目光放在如何盈利,是严重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必须重视并改正。同样重要的是,既然共享经济在国内获得了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那么健全的监管体系也必不可少。首先需要做到的是严格执行现有规范。事实上,共享经济在国内从兴起到发展已有数年,部分领域也制定了相关规范,只是执行情况不尽如人意。以顺风车为例,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从滴滴顺风车实际运行的情况来看,已然出现不少违背规定的情形,比如有的车主刻意绕路载人,也有车主一天跑许多趟,变成“专业顺风车”。值得一提的是,滴滴顺风车曾于今年1月份进入中国台湾地区,但不到两个月就因9张共计4000万人民币的罚单而下架,罚款依据是“未经核准经营汽车运输业务及计程车客运服务业裁罚基准”,即涉嫌以顺风车名义提供非法经营服务。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适时对共享经济运行中发生的不良倾向进行规范甚至惩戒同等重要。比如在共享单车出现损坏公众利益行为或倾向时,应该及时制止,通过惩治相关企业遏制资本主导下的恶性竞争。颇为遗憾的是,因为监管介入稍晚,大城市的共享单车损害公共利益已是既成事实,重新规范成本越来越高。此次滴滴顺风车案件发生后,除了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作为平台企业的滴滴及其负责人,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监管部门也应认真研究,今后不能再模棱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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