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商用车经销渠道主要有直销和间接销售两种,其中间接销售根据商品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又可以分为代理商模式和经销商模式。

千讯咨询发布的专用车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显示,直销模式是由汽车制造商及其下设的各地的销售机构,直接向最终用户销售汽车。目前这种分销模式主要应用于大客户需求,如政府机构、物流企业等。商用车制造商直销的方式主要有:公开竞标、电话直销、网络直销、人员推广、展会营销、俱乐部营销等方式,实现"店铺+直销+促销推广"相结合的模式。
直销模式优点在于:企业能够及时获得用户信息反馈,根据市场信息及时更改营销策略;其次直销模式下厂商关系联络密切,问题反馈更直接;减少中间商,加强制造商对渠道的控制力,便于对零售价的控制。其缺点在于:市场覆盖率有限,直销渠道成本大,加大了管理难度和风险。
代理模式是指受商用车制造商的委托,在一定时期、一定区域、一定的业务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中间商。商用车代理商属于佣金代理形式,与经销商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不具有汽车的所有权,其明显特征是为商用车制造商服务,寻找客户,达成交易,并提供各种代办手续等。分为总代理商与二级代理商,总代理商一般隶属于制造商集团,而二级代理商是指没有直接进货渠道,主要依靠一级代理商进货的中间商。目前的4S店、3S店都属于一级代理商的范畴,但在服务上更加齐全。
代理模式优点在于:代理商只需提供一定面积的营销场所,对代理商的资金、实力要求比较低,风险较小。
经销商是指从事商用车贸易,取得商用车所有权的中间商。其明显特征是先将商用车买进后再卖出,获得商用车所有权,因此自主制定营销策略,来获取最大的利益。经销商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专卖店、汽车交易市场的零售店、汽车连锁店、汽车超市等。
经销模式优点在于:有利于产品的分销覆盖面迅速扩大,帮助制造商巩固市场,开拓新市场。其缺点在于:总经销模式营销环节多、市场信息反馈沟通困难、服务不到位等,同时不利于制造商对营销渠道的控制。
此外,经销商通过对商品买进而获得商用车所有权,一定程度上使经销商面临着库存压力。因此为降低库存、缓解资金周转压力,一些经销商开始逐步发展二、三级经销商,这部分经销商采取订单制,根据订单直接向一级经销商提货,有效弥补库存不当导致的经营问题,同时也拓宽了一级经销商的销售渠道。
专用车销售排名居前的福田、江铃、江淮均是以代理渠道销售为主,利用经销商资源销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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