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将利好传统车企,新创企业建厂的门槛将会更高。为了完善汽车产业投资项目准入标准,加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投资行为,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投向,防范盲目建设和无序发展。其中,针对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征求意见稿》规定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管理项目需要在所在省份、企业法人、研发资金等方面满足一定要求。
此外,项目监管方也提出要从中央下发到地方。三年前的鼓励政策发布之后,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车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地方政府对投资新能源汽车项目的热情与日俱增。“十八大”之后,地方政府都在想怎么抓住机会转型,因为在经济新常态下,去产能又把钢铁石化都去掉了,造不了飞机,那汽车一直都是地方政府想干的事。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含现有汽车整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建设纯电动汽车生产能力)投资项目所在省份应符合四方面条件:(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比较完善,桩车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新能源汽车僵尸企业和僵尸资质清理工作全部完成;(四)现有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且产量达到建设规模。
如果地方想建厂,需要向发改委报告该地区多少产能是过剩的,如果产能过剩严重的话,发改委就不会审核通过建厂,这就加大地方的责任。投资管理是一个国家行为,它的地区差异很大,失衡就会出问题。此外,目前生产基地的投资,大量使用的是地方政府的资金。
因为资本市场的钱都是套现的,最后总有人要当韭菜割的,地方政府很大程度上承担非常重的财务支撑。而且地方政府的债务也很重,现在中央对债务要求非常严,一旦投资过多,投入太盲目的话,也会带来新的问题。政策鼓励盘活现有的以省为单位的产能,而且把审批的权限放到省,特别是盘活现有燃油车企业过剩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