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费改革无赔款优待系数范围进一步扩大

2018-05-29 11:00阅读:15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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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险费改的深入推进,不少险企的车险赔付率有所下降,综合成本率得到较好控制。对险企来说,这无疑是件好事,但必须强调的是,降赔付不能损害车主利益。而是应该依靠智能核损核赔等科技手段,实现险企与车主的互利共赢。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车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没出险的优质车主将享受到更低的保费。因此,当汽车发生一些金额较小的事故时,车主往往选择自行维修而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小额理赔案件的下降拉低了车险整体赔付率。部分险企刻意压低赔付率。或为了满足阈值管理的规定,或出于降低综合成本率的考虑,部分险企在核损核赔上面做文章,对该赔的不赔或少赔。数据显示,2017年原保监会及各保监局共接收机动车辆保险投诉42068件,其中理赔投诉32044件,占财产险投诉总量的68.56%。这主要反映出车险核损和核赔阶段的责任认定争议、理赔时效慢、理赔金额无法达成一致等问题。

部分险企通过科技手段提高理赔效率、降低理赔成本,做到应赔尽赔,同时提高反欺诈水平,堵住理赔环节的“跑冒滴漏”。在这方面,不少保险公司已积极布局,通过自主研发或借助科技平台的力量,在智能核损核赔方面前进了一大步。这种降赔付的方式不仅让险企受益,而且对于消费者而言,理赔效率更高、争议更少,提升了理赔体验。无疑,这种降赔付率值得倡导。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险企赔付率高就保护了车主利益吗?也不尽然。冰冷的赔付率数据背后,并不能折射险企综合服务的温度。在上面三种情况下,第一种情况能减少险企的小额赔付,聚焦于较大事故处理,而消费者也会因为理赔少而降低保费,因此,对双方都是有利的。第二种情况则是以损害车主利益而换取低赔付率,不可取,也难以持续。第三种情况则值得大力倡导,也是险企应当努力的方向。

当前,车险市场竞争激烈,不少中小险企都面临着车险承保亏损的困局,必须控制好赔付率、费用率。但必须强调的是,降赔付必须以车主利益不缩水为前提,借助科技等手段,提高降赔付的含金量,唯有如此,险企才能获得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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