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上,一份30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的议案被提交全国人大,议案建议制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法,这是第一次正式提出为网约车制定一部法律。议案提出的立法背景之一,即在部分已经出台网约车管理细则的地区,存在执行松懈、监管缺位的情况,未能对非法网约车运营做到严格执法、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依据程序,全国“两会”后,全国人大将对这份议案进行立法调研。
相关的举措也在陆续推出。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汽车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交通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业内人士介绍,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加强网约车事中事后监管的规定。出租车属于城市公交的一部分,城市公交又属于道路运输的一部分。
目前,我国关于道路运输立法都还没有“排上号”,制定一部出租汽车的法律,是短暂无望的。”在3月27日举行的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公平竞争研讨会上,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说。可行的出路是尽快把现有的规章升级成行政法规,并加快《道路运输条例》的修订,在其中增加出租汽车的内容。
当然,地方立法存在质量良莠不齐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林华介绍,有70个城市在没有上位法依据的情况下,在当地网约车细则中,擅自增设或者变相设定了罚款、收回经营权、暂停新增注册、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