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乘客舒适的乘车环境,建立完善出租汽车行业诚信体系,德州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处于2018年3月14日至4月24日,在中心城区集中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和出租汽车2018年度审验工作。通过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树立良好的城市窗口文明形象。

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出租汽车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了解,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处工作人员于2018年3月19日至4月19日在宇通驾校集中审验中心城区近4000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2405辆客运出租汽车。
客运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继续教育严格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和要求,采取面授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个小时的面授和14个小时的远程教育,在市区宇通驾校组织进行。实行计算机无纸化培训及考试,考试合格的,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处将其从业资格证相应栏内和从业资格管理档案中予以记载。
依据《山东省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办法》(鲁交运安〔2010〕2号)相关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发生死亡一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由法定的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发生死亡一人以上责任事故的,3年内不得从事经营性道路客运输工作。在本次年度审验中,各公司将严格准照上述规定汇报,不得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客运出租汽车在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期内,由外检工作人员依次审验客运出租汽车的营运证件、车容车貌、经营行为、安全规定等。审验合格的,驾驶员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驾驶证、计价器周检证、车辆行驶证、座套验收登记证、审验表在指定位置由工作人员在《道路运输证》副证“车辆审验登记记录”栏签注有效期限,加盖审验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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