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此判断,铁路“走出去”必须增强“主心骨”。从领导力上讲,应增加国际公司的权重,匹配其承担的使命和责任,有利于发挥“集团军”作战的领导力。从投资主体上,国际公司可探索将有限公司向股份制公司改制,由铁总独资变为铁总相对控股,各大铁路建设龙头企业重点参股模式,把平台化企业做实,实现各方资源集结,以从源头上与各大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从而密切合作关系,提高境外项目运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别是减少中国企业不必要的内耗和内伤,增强中国企业参与境外铁路项目的战略博弈能力,防控铁路“走出去”风险。
在此战略建构基础下,国际公司针对境外具体项目大小,可科学组织相关参建企业,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铁路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以联合体形式成立公司或组织单个企业直接参与如中老铁路项目组成中方企业联合体,蒙内铁路项目由中交集团直接总包,充分运用中国智慧,利用国际规则,发挥企业化优势,有进有退,张弛有道,攻防兼备,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发展。
中国铁路“走出去”优势极为明显,具有世界铁路建设发展各种场景下的全套解决方案及实施能力,并且性价比最优。但在波诡云谲的国际环境和国际化发展的竞争与挑战中,面对的却是强势的“买方市场”,还有被中国铁路企业曾击败的境外对手及合作企业的羁绊。
所以,国际公司要有足够的战略远见和战略韧性,避免在一些项目中,中国铁路建设企业被境外“各个击破”,沦为二、三级的分包商,甚至个别装备、零配件供应商。要根据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情况,对低风险高收益环境下的项目,以中方为投资主体;对高风险环境下的项目,创新投融资方式,以资本国际化战略运作,将项目与所在国相关企业、境外资本、国外相关铁路企业利益捆绑,减少中方风险,提高实际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