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充电设施纳入新建住宅验收范围

2017-08-09 06:54阅读:51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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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里程有限,跑不了高速?黑龙江省发改委近期印发《黑龙江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今后该省将以哈尔滨为原点,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城际快充站。今后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的优惠价格。同时将统一充电设施标准体系,自2017年1月起新安装的充电设施必须符合充电接口新国标,原有旧标准设施必须按规定时限完成改造。

该省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汽车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今后新建居住(小)区和大型公共建筑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严格执行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新建或改扩建住宅项目充电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围。

该省将减少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环节。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楼)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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