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以来,收费高速公路被误认为是“暴利行业”,外界关于降低甚至取消其收费的呼声长期存在。 近日,由于面临着债务增长和筹资任务仍然较重的双重压力,从现实情况看,降低高速公路收费尚不具备相应条件。
根据《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公路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政府还贷公路偿还贷款和有偿集资款,主要依靠车辆通行费收入,降低收费标准或者缩短收费期限,必将影响其按期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产生新的矛盾和问题。
此外,对于经营性收费公路,交通运输部表示,其投资者是受法律保护的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降低通行费标准或者缩短收费期限、扩大免费范围,都属于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为,需要征得收费公路投资者同意,并由政府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从目前各地政府财力仍然普遍紧张的情况看,还难以落实。兼之目前全国收费公路整体收支缺口较大,因此高速公路不具备降低收费空间。
截至2016年底,全国收费公路累计债务余额为48554.7亿元。2016年,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总收入为4548.5亿元、总支出为8691.7亿元,收支缺口4143.3亿元,同比增长了30%。
交通运输部指出,“十三五”是我国高速公路加速成网的关键时期,公路建设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在国家财政资金仍然紧张的情况下,继续坚持收费公路政策,仍然是保障公路建设发展的必然选择。
不过,交通运输部同时表示,已经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规范各地公路收费行为,目前除新疆外,其他省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已全部取消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