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汽车销售管理软件市场发展研究及投资前景报告》显示,对汽车销售来说,更糟糕的情况是,一旦开始销售其他品牌,原来经营的汽车品牌厂商就不会再给经销商更多的政策支持,这样原来的品牌销售也会受到影响。此外,新政还规定,供应商不得规定经销商的整车、配件库存品种或数量,或者规定汽车销售数量,以及搭售未订购的汽车、配件及其他商品。但是,新政还强调,双方在签署授权合同或合同延期时就上述内容书面达成一致的除外。这样看来,仅凭一纸文件,就想扭转厂商之间悬殊的地位,也只不过是一种误读。

7月1日,久久难产的新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终于如期实行。虽然时隔12年再见新规,而且对汽车销售服务过程中各个环节都进行了细致规范,但无论汽车厂商,还是经销商,都并不买账,甚至被业界称为不是办法的“办法”。这一政策最初是为了规范中国汽车市场无序的竞争业态,但由此也带来了日益不对等的厂商关系。近年来经销商多次联合“反水”汽车厂商的案例不断,更是将这一矛盾推上了风口浪尖。终于,经过多轮各方博弈之后,今年4月,在征求意见截止将近一年之后,商务部才正式公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按照官方解读,《办法》推进了打破品牌授权销售单一体制等改革。新政落地后,销售汽车不再必须汽车品牌商授权,允许授权销售和非授权销售两种模式并行,推进多样化销售模式。也就是说,无论是国美、苏宁,还是华润万家,现在都可以卖汽车了。不过,这样设计下的“汽车大卖场”似乎并没有让理想变成现实。“基本上没有一家经销商,会去做别家的二级代理的。
原因在于,授权场所是要求品牌专营的,也就是说,没有品牌授权的经销商即使可以从二级市场拿到其他品牌的车,也是不能放到目前品牌的店里销售的。而且,得不到厂家的授权,就意味着得不到厂家的支持、返点,售后的技术、设备,什么都没有,你还是什么也做不了。所以,在汽车行业,不要看到一条规则实施就感觉好像会有什么改变,实际上远没有如此简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品牌汽车经销商对时代周报记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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