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广东将并入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这就要求广东要将车型分类标准调整为全国通一标准。那么,到底哪些车涨价哪些车降价?下面具体来了解一下。
客车:车型分类两升两降
车型分类调整后,客车收费水平基本持平,总体略有下调。大部分客车收费金额保持不变,但也有部分客车因车型归类的不同,导致车型分类系数发生变动,会出现收费金额“有升有降”的情况。
上升的有:车头高度小于1.3米,座位数大于或等于8的小轿车由原一类车上升为二类40座及以上的大型客车由原三类车上升为四类。
不过,为了为维持公路客运票价稳定,鼓励公共交通出行,对上调为四类车的40座以上大型客车实施降档收费,即按三类车收费。
下调的有:车头高度大于或等于1.3米的,但座位数小于7座的面包车和小型客车由原二类车下调为一类,单车收费额下降1/32轴6轮,10座及以上、19座以下的中型客车,19座大型客车由原三类车下调为二类,单车收费额下降1/4。
货车:全部计重收费 总体降价1.7%
当前,广东高速公路货车实施的是“车型+计重”的组合式计重收费模式,即是对车辆正常装载部分(含超限30%以内)按车型分类进行收费,对超限30%以上部分才按重量进行加收。
调整后,货车完全计重收费模式是指对载货类机动车辆以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按规定的吨公里收费标准计收通行费。届时,四车道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六车道以上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12元/吨公里。
实行完全计重收费后,按现行物理参数车型分类来看,二、三类货车收费水平下降,一、四、五类货车收费水平上升。经抽取样本测算,一、四、五类车分别上升3.3%、15.7%、12.1%,二、三类车则分别下降11.4%、10.8%,收费水平总体下降1.7%。
为尽可能实现收费政策的平稳过渡,还将加大对10吨至40吨正常装载的优惠力度,以鼓励国家推荐车型以及多轴大型车辆正常合法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