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2月1日始,内蒙古自治区将取消高速公路上路基价,车辆通行费将按照车型和实际的行驶里程以及对应的费率标准计收,同时对客货车辆通行费给予大幅度优惠等多项措施,优惠政策每年将给广大车主节省近10亿元通行费。
高速公路上路基价,通俗的理解等同于出租车(租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起步价,是在一定的里程中按照车型收取基本费用。目前这项新的优惠政策已经在内蒙古部分地区提前实施,据内蒙古高路公司运营部的工作人员透露,取消高速公路上路基价之后,车辆通行费按车型和实际里程以及对应的费率标准计收,尾数不足5元的按5元计算。
同时根据新标准,对符合要求的重要物资运输车辆给予减收通行费10%的优惠;车货总重量认定标准是六轴以上的货车由49吨调整到55吨,调整收费标准之后,最大受益人自然是车主。目前这些新规定在赤峰市已经实施,根据各项优惠政策测算一年将为内蒙古各类车辆驾驶人节省通行费用近10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