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首都机场及相关部门举行《北京市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据介绍,该办法首次明确,对在机场(飞机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共区扰乱秩序的行为人,机场管理机构可实施行政处罚。据悉,该办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明确本市将建立健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机场在规划、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控制、净空保护、交通组织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及属地管理职责的相关问题。
联席会议制度以前也在做,遇到航班大面积延误、旅客滞留等情况,要协调多个单位和部门一起来解决问题,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以后,并非所有驻场机构都由联席会议指挥,而是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或紧急事件,要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出解决方案,也是为各个单位和部门搭建了一个更好沟通更快解决问题的平台。
相关人士指出,机场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场所,目前的情况是,发生扰乱公共区安全和秩序的事件后,行政部门赶到现场已经看不见事发经过,机场工作人员也不能对其进行处罚,久而久之造成了“能执法的‘看不见’,看得见的无法执法”的局面。该负责人表示,办法中提出,行政部门可以与机场管理机构书面签订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并将委托机场实施行政处罚的管辖范围、权限。为了执法的公正性,行政部门也将对机场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