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铁路局下发运输安全信息管理通知,着重从四个方面强化运输(运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信息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加强运输安全信息报告管理。路局下发通知要求,凡发生与行车有关的运输安全信息,现场作业人员第一时间按规定报告行车指挥人员;局内各单位按照路局运输安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处理运输安全信息。路局调度所接到运输安全信息报告后,严格按照路局铁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子系统》内填报“安监报1”。
二是强化运输安全信息调查管理。路局安监部门负责甄别“安监报1”,准确定性事故、行车设备故障或综合信息,及时转有关部门、单位调查。各单位管内发生运输安全信息后,按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行车设备故障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组织初步情况调查,做好处置工作。对高铁、动车和客车安全实行高一格、严一档管理,每一件安全信息均认真调查,典型安全信息比照事故进行调查。
三是规范运输安全信息分析管理。各部门、各单位明确主管部门和人员,健全完善管理职责,定期分析安全信息管理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把运输安全信息分析作为各级交班会、安全例会、安委会等重要内容,深入分析管理原因,强化安全风险过程控制。各单位上报路局的运输安全信息分析材料须经路局主管专业部门审核把关,高铁、动车和客车安全信息实行每周分析制度。
四是严肃安全信息管理责任考核。站段发生不按规定上报运输安全信息、调度所不按规定填写“安监报1”的情况,路局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故意隐瞒运输安全信息的,路局按照干部履职督查办法、干部作风问责办法及安全管理考核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管理人员责任。对及时上报运输安全信息、有效防止事故的有功人员,路局及时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