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职能转变 设立7个地方局

2013-04-11 10:45阅读:116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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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铁路系统人士处获得一份 《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列出了国家铁路局的具体编制规定。规定中显示,国家铁路局职能转变,14项职责被裁撤,敲定7个内设机构,确定机关行政编制为130名、同时确定设立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

一位原铁路系统内资深人士昨日表示,《规定》在铁路局“职能转变”上确实有了明显的“政企分开”,但许多细则、运作程序是否科学、公开,还要靠以后的实践来看。

文件显示,国家铁路局“职能转变”包括了“取消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取消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等14条确定职责,并将根据需要取消其他一些职责。

一位铁路系统内部人士称撤销的这14条职责,有些转交给交通部,有些涉及企业的职能则放到中国铁路总公司。但具体如何分配,有些“审批”项目是否真正取消,暂时无从求证。业内人士也表示,短期内也难以完全明确。

与“取消”相对应,“加强的职责”包括加强铁路(铁路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等。

《规定》为国家铁路局明确的六大职责,业内资深人士解读为“三大权力”和“三大主要工作”。三大权力包括:制定法规制定,制定技术标准制定、制定安全监督办法;三大主要工作则包括:国际合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数据统计分析和对外发布。

《规定》显示,根据上述职责,国家铁路局设“综合司(外事司)、科技与法制司、安全监察司、运输监督管理司、工程监督管理司、设备监督管理司、人事司”7个内设机构。

国家铁路局机关行政编制也敲定为130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各1名,司局领导职数2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昨日有报道称,原铁道部其余人员将分流到中铁总或地方铁路局。目前,原铁道部903名公务员正在做内部的去向调查,料在5月底完成。

国家铁路局设立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行政编制350名,领导职数按1正2副配备。

此次《规定》设定的7个地方铁路局同样引起了业内极大关注。

在地方铁路局的设置上,一是根据经济需要来设立,二是按照特殊需要来设立,还有就是根据地方行政的要求设立。而且有特殊地区必须要有铁路局,比如昆明铁路局,涉及对越南的运输等,还有少数民族地区如呼和浩特铁路局。我国历史上,地方铁路局的数量一直在变,每个省都希望能有铁路局,这也是一个“博弈”的结果。

“铁道部撤销时原来就有十几个铁路局。”上述业内人士称,“不过,从分布来看,《规定》确定的这7个地方基本是按经济发展区域来设立的。主要从发展角度,以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模式,有利于对铁路进行组织运输、进行监控和规划发展来决定。”上述铁路系统内人士表示,《规定》设定的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并非将18个路局缩减为7个铁路局,而是相当于民航设立的各区域管理局,有“政府”色彩。

将来,18个地方铁路局也有可能经企业化改制,成为7个区域分公司或者更多个分公司,但是“企业”性质。

某种意义上说,《规定》7个管理局的设置也为将来18个路局的企业化改制做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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