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饰企业是否要实现多品牌运作?

2008-12-05 03:36阅读:120

作者 : 未知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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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灯饰企业要不要多品牌运作,不能一概而论!这不仅取决于企业的战略规划,同时还取决于企业的产品研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以及市场经营能力。多品牌运作好处是最大限度地整合市场资源,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消费需求,分散经营风险。缺点是分散经营的注意力,分散资本的使用率,增加经营管理上的难度。

  因此,合理利用多品牌运作经营方式,就是对消费者进行市场细分定位。不同市场选择不同产品,制定不同市场营销策略,建立不同营销渠道模式,进行不同的市场推广活动。诺克目前有“诺克·斐西诺”和“诺克·帝沃丽”、“诺克·贝斯”、“蒂亚诺”、“美雍家居”等五个品牌,都是通过清晰定位市场,到清晰定位产品,再到市场策略推广的一个循环运营过程。今年年底还要推出新的“整体家居照明”品牌——诺克·.普迪,就是为购买中档商品房的消费者量身定做,来满足大众需求的品牌。

  目前,灯饰行业内真正实现多品牌运作的企业并不多,有企业对市场定位模糊,子品牌之间冲突,产品线雷同,不仅核心竞争力不够,还导致品牌与品牌之间内耗。特别是欧式灯领域中,鱼龙混杂,投机者偏多,抄袭和仿制现象严重,坚持原创,走品牌路线的企业更少,一旦遭遇行业的冬天,先倒下的必然是这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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