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三季度例行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以来,外汇管理局稳步扩大了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业务试点。截止7月,22家支付机构累计办理跨境收付业务69.2万笔,总交易金额6.3亿美元;办理结售汇业务857.9万笔,交易金额6.5亿美元。
去年,外汇局启动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在上海、北京、重庆、浙江、深圳5个地区17家支付机构试点支付机构集中为电子商务客户办理跨境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
上述负责人称,今年2月,外汇局又增批了5家支付机构开展试点。试点允许支付宝、银联电子、首信易智付等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电子商务交易双方办理小额购汇和机票、酒店、留学及软件购买等服务项下的跨境外汇收付及结售汇业务,便利了电子商务跨境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