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地时间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表声明表示,取消对从中国进口的非公路用轮胎产品征收“双反”关税,可能导致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再度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所以作出复审裁定,继续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根据WTO规则,在“双反”关税实施5年后,美国必须取消该税令,除非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为取消“双反”关税将导致倾销、补贴行为重演或给美国产业继续造成损害。对征收产品“双反”关税5年期满进行的行政复审,被称为“日落复审”。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的声明,经日落复审,该委员会6名委员一致裁定维持中国输美非公路用轮胎(轮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橡胶磁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令,并维持中国台湾地区输美橡胶磁铁的反倾销令。声明说,该委员会认为取消对从中国进口的上述产品征收“双反”关税,可能导致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再度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
中国输美非公路用轮胎和橡胶磁铁案均始于2007年,当年美国商务部对这两类产品发起“双反”调查;2008年,美国商务部终裁对中国输美非公路用轮胎征收最高14%的反补贴税和最高210.48%的反倾销税,对中国输美橡胶磁铁征收109.05%的反补贴税和最高185.28%的反倾销税。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表示,中国连续20多年是贸易保护主义最大受害者。此次美国继续征收惩罚性关税,我国非公路轮胎产品可能基本上没办法直接出口美国市场 ,建议相关企业可以采取直接投资生产、就地生产、就地销售的方式来对风险进行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