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解读

2009-06-29 08:50阅读:83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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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29日联合发布了《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解读,该规划已由国务院正式印发,主要内容已与4月对社会公布。由于《规划》的编制背景、目的意义较为特殊,为便于各部门、各地方统一思想、加深理解,更好地贯彻落实《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此次对《规划》做出了详细的解读。《规划》解读全文如下:

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解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规划起草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编制了《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规划》已由国务院正式印发,主要内容已对社会公布。由于《规划》的编制背景、目的意义较为特殊,为便于各部门、各地方统一思想、加深理解,更好地贯彻落实《规划》,现做如下说明:

一、编制《规划》的必要性和意义

信息技术是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过去二十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对于促进社会就业、拉动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具有重要作用。2008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实现销售收入6.3万亿元,工业增加值1.5万亿元,占GDP比重约5%。

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基地,但核心技术受制于人、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产业结构不合理等深层次问题仍很突出,产业发展正处在从速度规模型向创新效益型转变的关键时期。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收入增速大幅回落,出口形势急转直下,投资增速放缓,企业经营面临较大困难。未来3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持续稳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加快电子信息产业的调整和振兴,是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增长,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紧迫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保持电子信息产业的平稳快速发展,制订并实施《规划》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规划》的编制过程

2008年11月26日,国务院第37次常务会议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制定重点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12月3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组长和副组长单位,科技部、国资委、中国工程院等15个部门、协会参加的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编制小组正式成立。《规划》起草过程中,先后征求了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的意见。《规划》草案完成后,又征求了财政部、商务部等18个部门的意见,2009年2月18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国发[2009]7号文件正式印发《规划》。

三、关于《规划》的定位和主要特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规划》既要着力解决当前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要标本兼治,着力增强发展后劲,《规划》有如下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时效性。《规划》执行期是2009-2011三年时间,这是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应对危机、保持稳定增长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转型、提升竞争能力的战略机遇期。《规划》颁布后所有任务和措施立即启动部署,要求在三年内取得实效。为此,《规划》中不仅明确了思路和任务,而且对各项政策措施都有明确分工。此外,国务院要求各地区按《规划》要求,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并及时上报规划的执行情况。

二是突出针对性。《规划》是当前全行业稳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既要整体部署,又不能面面俱到,必须抓住主要问题的主要方面。与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相比,《规划》针对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着力扩大内需。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外部需求的急剧下降。当前,国际电子产品市场短期内难以回暖,实现产业发展目标必须在稳定出口的同时,千方百计的扩大国内需求,尤其要发挥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升级和重大工程建设的带动作用,加快推广应用电子产品和技术,实现产业结构升级;二是坚持有限目标。《规划》在拉动增长、扩大就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提出定量指标,围绕目标部署保障措施,务求取得实效;三是力争重点突破。《规划》在九个领域提出三大任务,以及集成电路产能升级等六个重大工程,力争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

三是突出操作性。《规划》是综合性应对方案,要突出在短期内能发挥效益的具体措施,为此《规划》提出在软件、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等重点行业研究进一步的支持政策,研究出台光伏发电和半导体照明推广应用的鼓励政策;推动软件外包企业加快发展;在出口退税、金融支持、人才引进、支持企业“走出去”等方面已经并将继续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四、关于规划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电子信息产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带来的挑战是空前的,产业发展形势十分严峻。一方面,电子信息产业占GDP比重超过5%,占外贸出口比重在三分之一以上,涉及近900万人就业,是国家的支柱产业。当前出口大幅下滑、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对各地产业发展和就业稳定都造成了严重威胁,稳定大多数企业的正常生产至关重要。另一方面,信息产业是全球竞争的制高点,信息技术是渗透性、带动性最强的技术之一,对我国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至关重要。走出低谷,实现新一轮经济增长,必须依靠创新和技术进步,调整产业结构。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已有相当积累,但核心技术匮乏、自主创新能力差、产业大而不强的问题仍很突出。未来3年,我国有条件、有机会也有能力在一些关键领域取得突破,必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关键领域和骨干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能升级,带动产业发展模式向创新效益型转变。为此,《规划》各项任务和措施既要考虑保稳定、保增长,更要利用危机带来的“倒逼”效应,争取转“危”为“机”,在产业转型发展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规划》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保持电子信息产业的稳定发展是《规划》要解决的首要任务,但“稳定”必须以高质量的增长为前提和基础。《规划》要解决的不仅是经济规模的增长的问题,而是立足解决在复杂的国际环境和激烈的竞争条件下,如何进一步发挥比较优势,如何集聚有利于产业持续发展的资源,如何加快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规划》提出以优化环境巩固规模优势,以重大工程带动技术突破,以新的应用推动产业发展。这是未来3年,实现产业调整和振兴目标的重要思路。优化环境既有投资环境、政策环境,也包括市场环境和人才供给条件等,特别是在当前我国主要电子产品产量规模居世界前列,继续巩固规模优势,就必须通过进一步优化环境,适应国际分工体系的调整,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掌握发展主动权;《规划》实施过程中将组织实施6项重大工程和各类配套专项,这是电子信息产业关键技术突破的主战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国家、企业、科研机构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地方要按照《规划》任务和工程部署,做好配套支持;在产业规模大,传统领域增长乏力的情况下,必须大力培育新的增长点,以具有系统性带动作用的新应用拉动产业新增长。通过存量的稳定增长,加增量上的新突破,实现产业稳定发展。

《规划》提出“三个坚持”的原则。一是坚持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相结合。《规划》首要任务是应对当前危机、保持产业稳定增长,同时也强调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这不仅是长远发展要求,也是应对当前形势的有效途径;二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国家在产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大对战略性领域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同时,电子信息产业是竞争性较强的行业,实现稳定发展目标必须在政策引导下,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广泛调动全社会乃至全球的力量;三是坚持自主创新与国际合作相结合。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是实现电子信息产业向创新效益型转变的核心路径。电子信息产业是全球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必须充分利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用全球化视野来看待和推进国内产业的转型发展。

五、关于规划目标及依据

《规划》提出两个方面的目标,一是保稳定,促发展,重点强调产业调整和振兴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继续发挥电子信息产业在带动经济增长、稳定就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调结构,谋转变,重点强调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进展。《规划》目标突出了系统性、预期性、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并对定量指标进行了全面测算。

《规划》提出3年新增就业岗位超过150万个,其中新增吸纳大学生就业近100万人。据初步统计,2008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新增就业约55万人,约占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1/20。软件从业人员中三分之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软件服务业近3年每年吸纳大学生就业近20万人。未来3年,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电子信息产业可望保持稳定发展,对GDP增长的贡献不低于0.7个百分点,全行业新增就业岗位将有望超过150万个,特别是软件和信息服务等知识和人力双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前景广阔,如果采取有效措施,保持软件服务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将吸纳大量大学生就业,3年新增安排大学生就业100万的目标可望实现。

《规划》提出,软件占电子信息产业的比例从2008年12%左右提升至2011年的15%。近几年,我国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一直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软件及信息服务业占电子信息产业的比重从2007年的10.4%提升到2008年的12%。今后3年,软件及信息服务业还将成为拉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而硬件生产增速相对下降,据此发展趋势,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在电子信息产业中的比重提高到15%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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